一、收容對象:
本中心收容方式為由家屬提出自費入院申請,由本中心以提供全日托(24小時)照護為主、另亦受理政府委託日託及喘息服務,收容對象詳細內容如下:
1.自費養護業務(65歲以上無法自理生活者)。
2.公費養護業務(65歲以上低收入戶、獨居、有重度殘障手冊、無法自理生活者)。
3.身心障礙養護(未滿65歲低收入戶有重度以上殘障手冊、生活無法自理。
4.喘息服務。
5.遊民緊急安置服務。
6.家暴緊急安置。
二、服務項目:
本中心服務項目包括如下:
(一)養護床位與生活設施之提供。
(二)家常作息與生活照顧服務。
◎餐飲服務
◎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等。
◎陪同或代購生活必要用品。
◎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。
(三)諮詢服務:
◎轉介鄰近醫院心理衛生之諮詢、協談。
◎轉介鄰近醫院醫療保健之指導、問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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