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收容對象:

本中心收容方式為由家屬提出自費入院申請,由本中心以提供全日托(24小時)照護為主、另亦受理政府委託日託及喘息服務,收容對象詳細內容如下:

1.自費養護業務(65歲以上無法自理生活者)。

2.公費養護業務(65歲以上低收入戶、獨居、有重度殘障手冊、無法自理生活者)。

3.身心障礙養護(未滿65歲低收入戶有重度以上殘障手冊、生活無法自理。

4.喘息服務。

5.遊民緊急安置服務。

6.家暴緊急安置。

、服務項目:

本中心服務項目包括如下:

(一)養護床位與生活設施之提供。

(二)家常作息與生活照顧服務。

◎餐飲服務

◎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等。

◎陪同或代購生活必要用品。

◎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。

(三)諮詢服務:

◎轉介鄰近醫院心理衛生之諮詢、協談。

◎轉介鄰近醫院醫療保健之指導、問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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