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私立長青老人養護中心住民入院收費標準
100/09/18訂定;101/12/15第01次修訂;102/12/08第02次修訂
照護費別 |
金額 |
說 明 |
公費 長期照護 |
依據政府給付標準 |
經政府委託安置之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低(中低)收入戶老人,身心障礙者保護暨緊急庇護安置服務,老人保護暨緊急庇護安置服務,收容輔導遊民等,其所需長期照護費用,則依照政府委託收容契約規定辦理。 |
自費 長期照護 |
20,000-22,000元/月 |
一般民眾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行動不便,生活需他人照顧者,長期照顧費用依失能程度、床位級別,每月20,000元至22,000元。 |
日間照護 |
800-1000元/日 |
一般民眾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行動不便,生活需他人協助照顧者,每日提供早上七時至下午七時之照顧服務,服務費用依失能程度每日800元至1000元 |
臨時托顧 |
公費依政府喘息服務費用標準自費800 -1,000元/日 |
1.經花蓮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中心核准喘息服務之個案,其照顧費用依政府規定:由政府全額或部分補助。
2.自費委託照顧者,照顧服務費用每日以800元至1000元 |
備 註 |
(1) 醫用衛材(紙尿褲、濕紙巾、看護墊、氣墊床、輪椅、助行輔具、尿袋、抽痰管、鼻胃管、衛生紙等)。 (2) 特殊醫材(氧氣製造機、抽痰機、噴霧吸入器、血糖測驗等) (3) 營養用品(奶粉、管灌飲食、特殊配方飲食等)。 (4) 首次入住之體檢費用及本中心年度住民定期體檢費用。 (5) 一般門診或急、重症轉送醫院診療之就醫自費額,或住院期間所需之掛號費、應付自費額、手術醫療費、救護車費用及僱用看護費用等。 (6) 本中心康復巴士僅供玉里鎮內門、急診使用,每人每次看診來回一趟酌收200元,每月最高限額1000元整;若為洗腎專門接送者例外,依出車次數實際計算交通費用。富里、瑞穗鄉住民接送以每趟300元收費。其他鄉鎮則恕不受理派叫車服務。 (7) 私用電器用品或電話之通話費。 (8) 其他因個人因素所衍生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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